據孟瑋介紹,《清單》已于近日正式印發(fā)實施。清單的修訂出臺,有利于進一步放寬準入限制、實現平等準入,推動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更好結合,加快形成高效規(guī)范、公平競爭的國內統(tǒng)一市場。
據悉,《清單》緊密銜接“放管服”改革最新進展,在保持清單體例架構總體穩(wěn)定的基礎上,對所列事項措施堅持應放盡放、當改則改、審慎增列。其中共列入事項123項,相比《清單(2019年版)》減少了8項。
《清單》放開刪減一批事項措施。其中包括放開“碳排放權交易核查機構資格認定”等3條措施;根據“放管服”改革進展,刪除“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業(yè)務的檢驗許可”等14條管理措施;及時移出已整合或不符合清單定位的事項措施。
同時《清單》還調整規(guī)范了部分措施表述,審慎增列了少數事項措施,并完善了清單制度設計。